忻州市体育局领导班子分工介绍
1、党组书记、局长雷鸣同志
对市局及下属单位各协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。对其他党组成员和全局人事、财务、物资负主要责任。具体负责以下责任:
(1)加强和落实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和办事机构的组织建设,实行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、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责任分解、责任考核、责任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,切实解决对欠发达单位反腐斗争认识不到位,工作不主动、甚至熟视无睹、麻痹大意的问题,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
(2)全面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,继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,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,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、学风、工作作风、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努力解决不敏锐、不干事、不踏实、不干净、不负责的问题,树立实事求是、学以致用、求真务实、艰苦奋斗、服务群众、干净做事、生活正派、情趣健康的良好作风。
(3)认真执行“四项制度”,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机制,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,规范协议出让行为。认真执行市场交易“四项制度”,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,按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规范采购行为。
(4)遵守自律规定,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,端正用人导向、匡正用人风气,逐步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民主、公开、竞争力度,严格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。
(5)围绕突出问题,重点解决,弘扬求真务实精神,坚决克服官僚主义、形式主义,健全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,凡属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和5000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。
(6)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,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要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,作风建设方面以及党员、群众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批评,负责任地做出检查和说明,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(7)加强对出国(境)的管理,禁止用公款旅游或以考察、学习、培训、研讨、招商、参展、观摩等名义出国(境)旅游。
(8)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,落实好“三谈两述”、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、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。要对班子成员经常谈话,有效防止权力失控、决策失误、行为失范,强化民主监督,党内监督,群众监督。积极推进党务公开、政务公开、事务公开制度。
(9)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,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,及时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,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,不准领导干部到下属单位和社团组织任职和领取报酬。
(10)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,加强对“收支两条线”的规范运行,对私设“小金库”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、超标准收费和收费不上缴、不及时上缴财政专户、不按规定专款专用,除追缴违规资金外,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2、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李二锁同志
协助局长抓好群体工作,分管群体科、体科所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、社会体育指导与竞赛管理中心、体育总会。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具体负责以下责任。
(1)认真贯彻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,把体育工作融于社会发展,融于经济发展,实现人的全面发展,指导和推动学校、城市、农村及其它社会体育的发展。
(2)对体育总会所属各分会要加强指导和出台管理办法,对各项群体活动和各分会的活动要健全安全保卫实施方案,对活动经营要加强管理,管好用好赞助商赞助的财物,树总会的“蓝天工程”形象。
此项工作由社会体育指导与竞赛管理中心、群体科落实。
(3)按照“一法五条例”精神,开展体育执法和执法监管,对侵占、毁坏体育设施、场馆的事件要认真查处,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。做好《体育经营许可证》、《社会体育指导员》证件的培训、发放、年检工作。
(4)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,科学合理布点,增加销售任务的完成。对体育彩票收益金的使用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。
(5)全面完成省委、省政府落实新农村的体育场地建设任务,规范资金使用,对调拨的体育器材要建档建薄。
(6)按照我市的发展规划,“十一五”期间完成一县一中心、一乡一广场、一村一场地,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一平米的要求。
(7)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尊重科学、慎重选题的基础上,体育科研要完成一到两个课题。
3、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张正邦同志
协助局长抓好机关日常工作,分管办公室、体育馆、体校搬迁筹备工作,对所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具体负责以下责任:
(1)建立完善规章制度、改进会风和文风、精简会议和文件,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接待、会议差旅的有关规定。完善定点接待制度,倡导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作风、狠刹以各种名义公款大吃二喝和高消费娱乐歪风。
(2)加强对基建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,严格按照《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对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零星维修工程要严格执行忻市体发[2004]21号文件的规定。
(3)做好体育馆维修工程的收尾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进行决算。
(4)教练员、教师职称评定、评模、职工晋升工资等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,实行阳光工程,公开、公平、公示,增加透明度,杜绝暗箱操作。
(5)严格规范购置固定财产,对所购资金要有合法来源,购回财产要建立健全账薄,规范出入库手续,财产采购要按照市政府采购制度执行。
(6)严格规范收费项目、不擅自设立收费名称,对所收资金要及时上缴市财政专户,不准设立“小金库”。
(7)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发扬两个“务必”,达到勤俭节约。
4、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李良玉同志
协助党组书记抓好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在党组的领导下抓好机关党建工作。负责全市体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,监督检查工作。具体负责以下责任:
(1)制定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,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工作,规范领导从政行为,重点从财务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。
(2)认真查办全市体育系统违法案件,对国家下拨资金进行重点检查,对各县(市、区)体育执法中存在的违规收费,违反规范程序化行为加大打击力度。
(3)按照市直工委要求,抓好市局所属单位党务工作,及时收缴党费、上缴党费。开展党员活动。
5、党组成员、副调研员胡竞仑同志
协助局长抓好竞赛训练工作,分管竞训科、市摔跤柔道运动学校。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具体负责以下责任:
(1)认真贯彻总局、教育部关于体育运动学校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三从一大”科学训练方法,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,规范体育运动学校收费招生工作。严格执行《反兴奋剂工作条例》,杜绝使用违禁药品和一切违反公开、公平竞争的不正当手段,对运动员输出、引进制定规范可行的工作制度,完成党组交给的各项竞赛任务。
(2)加强对学生的管理,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,杜绝出现学生打架斗殴及伤亡事故的发生。
(3)严格执行国家财经规定,保证学生有关生活补助落实到位。对年度比赛和省运会需要的器材、服装及早拿出计划,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集中采购,对比赛经费要做出预算,经党组会议决定后执行,赛后20天内必须报销。
(4)按照党组关于办好摔跤俱乐部的有关决定,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,增加自身创新能力。
(5)按照山西省处理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的要求,对各种赛事要慎密组织,严格执行,保证赛事安全的顺利进行。
(6)运动员的等级认证,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标准认定,坚决禁止弄虚作假、胡乱办证。